地方中央合作以興辦社會住宅、提供市民居住扶助並保障弱勢權益,是新北市政府不變的承諾 MyGoNews房地產(chǎn)新聞 區(qū)域情報
地方中央合作以興辦社會住宅、提供市民居住扶助並保障弱勢權益,是新北市政府不變的承諾
新聞摘要
  • 地方中央合作以興辦社會住宅、提供市民居住扶助並保障弱勢權益,是新北市政府不變的承諾
【MyGoNews林湘慈/綜合報導】有關住盟(社會住宅推動聯(lián)盟)2014年3月17日新聞稿「新北市社會住宅數(shù)據(jù)浮誇灌水」及相關指教意見,新北市政府城鄉(xiāng)發(fā)展局代理局長邱敬斌指出,新北市以全方位思維規(guī)劃住宅政策,住盟的核心理念「為青年及弱勢者居住權益發(fā)聲」,也都是新北市住宅政策的重點,惟相關指教有所誤解,新北市政府特提出4點澄清:
 
一、公私協(xié)力推動:新北市已完成的永和青年住宅、規(guī)劃設計中的永和秀朗派出所、板橋府中段及新莊立德段3處社會住宅,均由市府自行編列預算興建,但由於市府財政預算有限,採藉助民間力量投注於社會住宅建設的作法,是希望由民間協(xié)助政府共同推動社會住宅政策,BOT就是在這樣的基礎下推動,以設定地上權的方式,引進民間資源參與。市府不須出資、不須自行興建營運,且不用處分 土地,達成快速累積社會住宅存量的目標。
 
二、3倍弱勢比例、落實混居:住宅法的定義不是弱勢10%才是社會住宅,而是全部社會住宅比例中弱勢混居的10%保障比例,住盟所指「新北市用BOT只拿到21%開發(fā)量作為社會住宅」,並不正確。三重、中和青年住宅BOT案對弱勢的保障戶數(shù)至少30%,是住宅法規(guī)範10%的混居比例的3倍,不但保障弱勢,更以社會住宅3成弱勢戶、7成一般戶的混居比例,達到避免社會住宅標 籤化,此舉更與住盟在推動住宅法過程堅持混居的理念完全一致。
 
三、 地方中央合作:新北市與中央合作活化國有土地興辦社會住宅,並協(xié)助都市計畫、都市設計以及鄰近公用設施規(guī)劃建設等相關周邊配套,包括浮洲合宜住宅446戶、市大運選手村1,800戶,都是地方政府資源有限與中央合作推動的具體案例,新北市肯定這樣的推動模式,並非住盟所指「都算在自己身上」。
 
四、多元興辦模式:有關住盟所指「用BOT可預期只會拿到2-3成(三峽國光段國宅用地2,024戶)講成全部都是社會住宅」,新北市在預算受限情況下,引進民間協(xié)助的BOT模式,成為新北市推動社會住宅政策的優(yōu)先選項。將落實弱勢戶3成、一般戶7成的混居比例,並秉持「只租不賣」的原則全部都是社會住宅,並非住盟所指2~3成是社會住宅。此外,三鶯部落安置計畫係採民間 興辦模式,市府辦理基礎設施工程預計103年底完工;溪洲部落營造過程均尊重部落文化生活方式,由部落居民自力營造居住環(huán)境。
 
邱敬斌表示,新北市社會住宅推動規(guī)劃戶數(shù)不遺餘力,並不亞於資源最充沛的臺北市,更遠優(yōu)於迄未規(guī)劃興辦社會住宅的臺南市、高雄市,希望外界以同樣標準看待其它市政府,此外,新北市人口為臺北市1.5倍,土地面積更高達7.5倍,預算卻不及臺北市90%,積極規(guī)劃多元模式、公私協(xié)力、地方中央合作以興辦社會住宅、提供市民居住扶助並保障弱勢權益,是新北市政府不變的承諾。